招 标 公 告 惠州市国税局培训中心配套楼装修工程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进行公开招标。 惠交16[2006]033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市国税局培训中心配套楼装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麦地南路5号 (四)工程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十层,建筑面积约9556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033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惠州市国税局培训中心配套楼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期为120日历天 。 (七)资金来源:100%自筹。 二、报名条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存在欠税行为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 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现场专职安全员 1 人;质量检查员1 人;施工员2 人。 三、报名资料: (一)本市企业和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技术负责人职称 证书 8、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技术业务持证人员管理手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在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10、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需提交在惠登记备案证书。 (二)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市外企业 1、投标报名表 2、提交《惠州市外来施工企业单项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按“填表说明”提供附件资料。 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2006年7月7日9时至17 时携带上述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依照《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执行。并于2006年7月11日15时在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82728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先生、邓小姐、林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2383021 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0752-21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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